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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取得韩国国籍而假结婚数量增加
更新时间:2015/11/03
金某(女,38岁)2001年遇到了在韩国工厂工作的巴基斯坦人A某(44岁),并与之相爱,金某在接受A某的求婚后同年进行了婚姻登记。结婚快到第6年时,金某发现丈夫经常回国,起疑心的金某偷偷找到联系方式前往巴基斯坦。经打听发现,自己的丈夫在巴基斯坦已经于10年前结婚,并有5个孩子,有“另一个妻子”。五个孩子中有两个还是在和金某结婚后出生的。最终金某提起诉讼要求判定婚姻无效。

和韩国人结婚而取得合法驻留资格的外国人从2006年2827人增至2009年的7275人。法务部相关人士解释:“其中大多数是为了获得驻留资格而和韩国女性结婚的。”《外国人雇佣法》规定,外国劳动者在韩国的停留时间为3年,但如果和韩国人结婚,不仅会合法获得长期驻留韩国的资格,而且2年后还会取得韩国国籍。

为取得韩国国籍,故意和具有精神障碍的韩国女性同居的事例也时有发生。在韩国非法居住5年的孟加拉国人B某(41岁)2009年年初在火车站遇见了离家出走的郑某(女,30岁),得知郑某有精神障碍之后,B某主动给郑某买了汉堡和鞋子,并将她带回自己家。同居三个月两人便进行了婚姻登记,B某轻易获得了长期驻留的资格。

法务部出入境企划课安圭石(音)事务官解释道:“曾接到报告称,孟加拉国当地流传着‘集中攻克大龄或独居女子以及智障者,使其怀孕’的说法。”

一次向很多女性求婚的荒唐事例也有发生。韩国女性尹某(44岁)被孟加拉国的男性C某(39岁)热情洋溢的情书和礼物感动,在找C某商量结婚事情时遭遇荒唐的事情。她在见面的地方见到一个自称已经和C某约好要结婚的女性,尹某为和C某结婚,甚至还和原来的丈夫离了婚。

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“随着想在韩国国内就业的外国人逐渐增加,利用和韩国人结婚来延长滞留时间的手法也在增加”,“我们将通过严格的审查来管束此类行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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